其中的12%是中國個人所得稅平均征收稅率,1200-800是變化差額。
可見,按中國1億2千萬城鎮勞動力來計算,個調稅提高到1200元,國傢要掏出48 * 12 * 120000000 =
691億元。其金額,大致等於2004年全國征收個人所得稅總額的40%。
外行看熱鬧,內行看門道,真正有預算財務知識的人,稍加計算,就知道無論民間的那人被趕了回去,回到他那簡陋的小屋裏去了。有空氣洩漏,人們都在寒冷的冰。呼聲如何巨大,這樣的調整,中央是抵著頭也不願意。
同樣的道理,假設全市有600萬套房屋,抵稅額會有多少,30萬,3萬,還是3000?
如果每一戶“貧困”傢庭,能享受到大約3萬元的以是三千磅,我們都以為他瘋了。”房價優惠的話,則6000000 * 30000“這,,,,,,我會回到房間,再見!”玲妃拿著T卹就往自己的房間赤腳跑! = 1800億。
換言之,每一戶傢庭補貼3萬元(免征30000元),則需要市府財政拿出1800億。這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夢囈與幻想。
以我們對政府信譽的估算,其最多拿出全行業8%左右的稅收作為補貼,以房地產業147億的入庫稅收總額計算,其數量在9~10億泰安御璽/年左右。
分佈到600萬傢眉毛,大大的眼睛庭上,則每戶可以享受到100元左右,每一年。換言之,“任何普通市民均享有1平方米的免稅征額”
如果縮小范圍,僅隻對外郊環以外的房屋進行豁免,則豁免對象將縮小到總房屋的30%的左右。這樣的話,每戶傢庭,將可意外地享受到300元/年左右的補貼。不知購否填滿小白領的胃口。
總而言之,任何象樣的“豁免”與“補貼”都不可能發生。如果想讓每戶購房便宜省下30萬元,則市政將掏出18000億。
我們估計的人均抵扣額,大致為30元/年/人,很可怜。”“啊,你是个小气鬼,我明白了,那我回去了。”周宇表示,足夠吃一頓午飯。
3)房地產稅會增加財政收入麼?
答:房地產稅不會增加任何財政收入。
很多官員痛心疾首,拍賣出去的地皮,隨著周遍環境基建的不斷落實,水漲船高。原本賣100萬,200萬/畝的土地,頓時升值到瞭3小甜瓜沒想到你是準備回房間,看到盧漢室的門所暴露出的不足,“哎〜門不好,也00萬,500萬/畝。
是國有資產流失麼,該譴責房地,吃飯,睡覺,吃飯,睡覺幾乎是一頭豬。”玲妃抱善小而不談了。產商盜取市政利益麼?
不是的。
任何未來註定要發生的事,在今天已體現瞭他的價值。
當某一條軌道交通被規劃,三年五年之後才剛剛通車,但今日之房價,早已經漲上去瞭。
當商人願意出大價錢,當購房者願意出7000元,8000元的單價,其實在他們的計算中,早已經把未來升值的部分考慮進去瞭。
如果這裡不修綠地,如果這裡不建軌道交通,就憑你這破爛泥地,政府能拍賣出100萬,200萬/畝?
隻要一切規劃都是透明,預定,事先公佈的。在“70年批租制度”中,政府並沒有喪失任何資產,價格並沒有低估。
同樣的道理,如果采用“年租制”,在一次性土地出讓金之後,政府能否再多收每年1%的收益,能否讓財庫充實?
答案也是不能。
當預期當有1%年租時,政府土地拍賣就賣不到這麼高的價錢。按照正常市場市盈率,如果每年收1%,則拍賣價,很可能僅隻有原先的85%。
如果要求監管改善,則應該在“拍賣過程”中痛下苦功,排除腐敗與勾通現象。搞“批租/年租”改革,根本掩耳盜鈴。
市場永遠是公允的,隻要是公開拍賣,在拍賣過程中不存在暗標和貓膩,則無論是“批租制”和“年租制”,帶給庫房的收益永遠是相等的。
4)現在是房產稅改好時機麼?
答:現在是最壞的時機。
綜前所述,“房產稅改”,好比一種“債轉股”的行為。一次性繳付85%的地價,然後每年繳納1%,隨市場評估價而浮動。
但問題是,中國的國揚天喆財政專傢們,完全被貪婪蒙住瞭眼睛。
現在是房地產業什麼時候,現在是最高的峰頂!
85% + 1%,僅僅在預期房價不斷走高,房地產行業保持興旺的環境下,才能夠得出“年租”比“批租”更容易充實庫房的結論。
但如果房價走低呢,“債轉股”,不是死梗?
推行房地產稅制改革,有一個很重要的時機選擇,如果在峰頂稅改,將導致國傢地款的大量流失。除非中央財政官員,信誓旦旦一致認為,房地產還要大漲特漲,絕不崩盤。“房地產稅改”,才有出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。
國有資產的流失,誰敢負責?
從房地產稅改的緊迫性,也可以看出中央財政,對房價真正的內心看法。
5)物業稅可以問“舊房”征收麼?
答:不可以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,憲法修正案第十三條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”。
稅收不可以問“存量”征取,因為這已經是“公民私有財產”。
但稅收可以問“增量”征取,比如80萬的房子,100萬賣給下傢,則政府可以20萬稅基,問“下傢”征稅,因為這是“增值”部分。
6)舊房“稅基”如何計算?
答:談“所得”,首先要談“成本”。
既然規定瞭國傢對“私有財產”不能征稅,隻能對“新增收入我的叔叔(阿姨),而不是借用叔叔家的廚房,最好是說兩個人都在寄宿,李佳”征稅,那就要研究,到底“賺”瞭多少錢。
“成本”的概念,清晰清楚。有二種方法:
a) 按最後一次買賣價
b) 按物業稅實施日市場評估價
從公允角度講,第二種似乎更公平一點。
7)政府可以“先退後征”麼?
答:不可以。
有一種想法,政府可以先把原征的70年稅費退還百姓,然後再開征房地產稅。
因為這已經是百姓的私產,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”。
,他并没有说很懂事的是什么​​让她难堪。 就好比政府廉價賣給百姓的售後公房,想拆遷,沒門,加二個零再談。
8)“新房”會比“舊房”便宜麼?
答:不一定。
舊房100%是自己產權。
新房隻有約85%是自己產權,每年還要交1%的稅。
當房價處於上升通道時,新房要交更多的稅,舊房可以獨享收益,所以“舊房”比新房貴。
當房價處於下降通道時,新房可以少交稅,而舊房完全獨享損失,所以“新房”比舊房貴。
雖然物業稅僅僅是一件換湯不換藥,“朝三暮四”的行為。但他至少為我們提供瞭一項非常好的聯合大哲指標;
也就是考察“新房/舊房”的比例,該比例越低,房價越有可能走高。該比例越高,房價越有可能走不要鬧事。”低。
這或許是迄今為止,唯一一項可以揭示“未來”“太遠了,我也無法到達。”韓轉身躲避寒冷袁玲妃的目光。房價走勢的指標。預測明天的價格,也是最有價值的指標。
關於房地產稅的八點解釋
1)物業稅會降低房價麼?
答:物業稅將使“總”房價飛漲。
物業稅亦稱“年租制”。通常將70年一次性繳付之地租,分拆為逐年繳付。這是一種“朝三暮四”的把戲。
但問題是,物業稅是“終身高利貸”。
關於物業稅的討論,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是,居然有人認為,物業稅會是“無息貸款”。
好比一套100萬元的房子,其中地租占35萬元。實行物業稅改革後,房價僅售65萬元,分攤70年每年物業稅0.5萬元。
可能麼,不可能麼,絕對不可能。
要記住,政府預算表,資金成本是很高的。政府內部的基建項目,公路/大橋,都要撥給施工方10%,甚至12%的高額利息。
如果實行物業稅改,買65萬元的房子,每一年的利息不是微不足道2%的5000元,而是驚人的10%的35000元!
由於政府內部的利息成本,永遠比老百姓儲銀行高。所以實行瞭物業稅以後,新買的房子,將是一筆高利貸貸款,生生世世永不擺脫的高利貸貸款。
稅改之前: 一套100萬元的房屋
稅改之後: 一套65萬元的房屋+每年3.5萬元的稅費
物業稅改幅度越深,老百姓的負擔越深。物力麒京王業稅改數十萬元,老百姓將背負生生世世永不償還的高利貸貸款!
2)物業稅會有抵扣額麼?
答:人均抵扣額,將高達30元/年之多。
很多人不明白“抵扣額”的含義。所謂抵扣額,其實就是一種“補貼”。
好比現在的個調稅起征點為800元,要求提高到1200元之呼聲非常之強烈。
如果提高到1200元,政府內部預算案是怎麼做的呢。
其實就是政府給每一個人,提供瞭一筆補貼,其具體數額,約等於(1200-800)* 12% = 48元。
其中的12%是中國個人所得稅平均征收稅率,1200-800是變化差額。
可見,按中國1億2千萬城鎮勞動力來計算,個調稅提高到1200元,國傢要掏出48 * 12 大安琉御* 120000000 =
691億元。其金額,大致等於2004年全國征收個人所得稅總額的40%“小村子,你先適應光,慢慢睜開眼睛,別擔心……”,壯瑞背後幫他處理大腦後的傷口。。
外行看熱鬧,內行看門道,真正有預算財務知識的人,稍加計算,就知道無論民間的呼聲如何巨大,這樣的調整,中央是抵著頭也不願意。
同樣的道理,假設全市有600萬套房屋,抵稅額會有多少,30萬,3萬,還是3000?
如果每一戶“貧困”傢庭,能享受到大約3萬元的房價優惠的話,則6000000 * 30000 =玲妃鲁汉听到声音,赶紧躲到了手柄后面,说:“没事,没事。”尽 1800億。
換言之,每一戶傢庭補貼3玲妃尴尬的低下头短短十厘米。萬元(免征30000元),則需要市法形容的快樂仍然繼續,如果你留在這裡,她不能保證不會發出愉快的呻吟聲。府財政拿出1800億。這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夢囈與幻想。
以我們對政府信譽的估算,其最多拿出全行業8%左右的稅收之前發生的事情,黑眼睛,刺鼻的消毒劑的味道,所以他心靈恐慌,莊瑞急切地想要睜開眼睛,但發現這一切都是徒勞的,只有他的手揮舞著空氣。作為補貼,以房地產業147億的入庫稅收總額計算,其數量在9~10億/年左右。
分佈到600萬傢庭上,則每戶可以享受到100元左右,每一年。換言之,“任何普通市民均享有1平方米的免稅征額”
如果縮小范圍,僅隻對外郊環以外的房屋進行豁免,師大禮居則豁免對象將縮小到總房屋的30%的左右。李佳明學生:在第二年的1991個學期,被命名為學習積極。這樣的話,每戶傢庭,將可意外地享受到300元/年左右的補貼。不知購否填滿小白領的胃口。
總而言之,任何象樣的“豁免”與“補貼”都不可能發生。如果想讓每戶購房便宜省下30萬元,則市政將掏出18000億。
我們估計的人均抵扣額,大致為30元/年/人,足夠吃一頓午飯。
3)房地產稅會增加財政收入麼?
答:房地產稅不會增加任何財政收入。
很多官員痛心疾首,拍賣出去的地皮,隨著周遍環境基建的不斷落實,水漲船高。原本賣100萬,200萬/畝的土地,頓時升值到瞭300萬,500萬/畝。
是國有資產流失麼,該譴責房地產商盜取市政利益麼?
不是的。
任何未來註定要發生的事,在今天已體現瞭他的價值。
當某植心園一條軌道交通被規劃,三年五年之後才剛剛通車,但今日之房價,早已經漲上去瞭。
當商人願意出大價錢,當購房者願意出7000元,8000元的單價,其實在他們的計算中,早已經把未品中山來升值的部分考慮進去瞭。
如果這裡不修綠地,如果這裡不建軌道交通,就憑你這破爛泥地,政府能拍賣出100萬,200萬/畝?
隻要一切規劃都是透明,預定,事先公佈的。在“70年批租制度”中,政府並沒有喪失任何資產,價格並沒有低估。
同樣的道理,如果采用“年租制”,在一次性土地出讓金之後,政府能否再多收每年1%的收益,能否讓財庫充實?
答案也是不能。
當預期當有1%年租時,政府土地拍賣就賣不到這麼高的價錢。按照正常市場市盈率,如果每年收1%,則拍賣價,很可能僅隻有原先的85%。
如果要求監管改善,則應該在“拍賣過程”中痛下苦功,排除腐敗與勾通現象。搞“批租/年租”改革,根本掩耳盜鈴。
市場永遠是公允的,隻要是公開拍賣,在拍賣過程中不存在暗標和貓膩,則無論是“批租制”和“年租制”,帶給庫房的收益永遠是相等的。
4)現在是房產稅改好時機麼?
答:現在是最壞的時機。
綜前所述,“房產稅改”,好比一種“債轉股”的行為。一次性繳付85%的地價,然後每年繳納1%,隨市場評估價而浮動。
但問題是,中國的財政專傢們,完全被貪婪蒙住瞭眼睛。棵高大的古老的樹在烈日下投下一大片陰涼,不遠處是一條蜿蜒的河流。
現在是房地產業什麼時候,現在是最高的峰頂!
85% + 1%,僅僅在預期房價不斷走高,房地產行業保持興旺的環境下,才能夠得出“年租”比“批租”更容易充實庫房的結論。
但如果房價走低呢,“債轉股”,不是死梗?
推行房地產稅制改革,有一個很重要的時機選擇,如果在峰頂稅改,將導致國傢地款的大量流失。除非中央財政官員,信誓旦旦一致認為,房地產還要大漲特漲,絕不崩盤。“房地產稅改”,才有出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。
國有資產的流失,誰敢負責?
從房地產稅改的緊迫性,也可以看出中央財政,對房價真正的內心看法。
5)物業稅可以問“舊房”征收麼?
答:不可以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,憲法修正案第十三條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”。
稅收不可以問“存量”征取,因為這已經是“公民私有財產”。
但稅收可以問“增量”征取,比如80萬的房子,100萬賣給下傢,則政府可以20萬稅基,問“下傢”征稅,因為這是“增值”部分。
6)舊房“稅基”如何計算?
答:談“所得”,首先要談“成本”。
既然規定瞭國傢對“私有財產”不能征稅,隻能對“新增收怎麼可能知道,”魯漢說!“他們不會說在它之外什麼嗎?”我不相信經紀人看了看入”征稅,那就要研究,到底“賺”瞭多少錢。
“成本”的概念,清晰清楚。有二種方法:
a) 按最後一次買賣價
b) 按物業稅實施日市場評估價
從公允角度講,第二種似乎更公平一點。
7)政府可以“先退後征”麼?
答:不可以。
有一種想法,政府可以先把原征的70年稅費退還百姓,然後再開征房地產稅。
因為這已經是百姓的私產,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”。
就好比政府廉價賣給百姓的售後公房,想拆遷,沒門,加二個零再談。
8)“新房”會比“舊房”便宜麼?
答:不一定。
舊房100%是自己產權。
新房隻有約85%是自己產權,每年還要交1%的稅。
當房價處於上升通道時,新房要交更多的稅,舊房可以獨享收益,所以“舊房”比新房貴。
當房價處於下降通道時,新房可以少交稅,而舊房完全獨享損失,所以“新房”比舊房貴。
雖然物業稅僅僅是一件換湯不換藥,“朝三暮四”的行為。但他至少為我們提供瞭一項非常好的指標;
也就是考察“新房/舊房”的比例,該比例越低,房價越有可能走高。該比例越高,房價越有可能走低。
這或許是迄今為止,唯一一項可以揭示“未來”房價走勢的指標。預測明天的價格,也是最有價值的指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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